招 标 文 件
1、招标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
联系人:杨大伟 联系电话:025-85098210/13770952493
2、项目名称: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废旧物资处理
3、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文件递交:详见招标公告
5、招标内容与数量:
(1)、本次竞价销售标的物包括:不锈钢废料、废碳钢、碳钢屑、不锈钢屑、碳钢焊条头、不锈钢焊条头、钢渣。
(2)、本次标的物按半年承包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4月18日,中标价格在半年期间的价格浮动风险自负。
6、开标:招标人在2018年10月18日上午9点0分进行开标。
7、评标方法:综合报价最高者中标。
8、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网站进行公布,并通知中标人。
9、投标人须知
(1)、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必须齐全且密封。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封口必须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将作为中标后双方实际交易价格。招标人和投标人各自承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3)、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此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公司银行账户进行转帐,且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4)、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换为合同履约金,如投标人未按照合同执行,招标人有权没收合同履约金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5)、投标方针对招标方销售标的物共计八类物品必须全部报价,否则投标方标书无效。
(6)投标保证金汇入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江宁支行。账号:9313 0154 70000 0152.
10、主要合同条款
(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将不锈钢废料、废碳钢、碳钢屑、不锈钢屑、碳钢焊条头、不锈钢焊条头、钢渣、进行处理。
(2)、中标人具有以下行为的,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A、因价格波动,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B、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废料池已堆满,招标人通知中标人派车运、购废料,而中标人故意拖延(通知发出三日未作答复或多次通知,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不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C、中标人装货期间必须服从招标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准混装,不得私自进入车间及其他敏感区域,如需进入,必须在招标人管理人员陪同下进行,如果违反本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D、中标人整理废料池时间和装货时间必须在本公司正常8小时工作时间内,在此以外时间,装货人员必须停止工作,离开现场,并且将装货车辆停靠在招标方指定位置,在招标方厂内,车辆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的路线行驶,如果违反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廉洁自律协议》,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F、中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公司相关资质文件和在投标方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在招标方作业人员变更需及时通知招标方并变更作业人员名单,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G、所有的废料称重必须在招标方地磅进行称重,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到其他公司地磅进行复磅。
H、定期对招标方废料池进行清池,保证招标方废料池整洁;招标方根据废料池管理情况,有权对投标方进行清池要求,中标标方不得以价格等理由进行推脱。
附件:报价单
报价单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详读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对公告和文件中的要求全部接受,并提交以下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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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投标单价(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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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不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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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碳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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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钢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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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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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钢焊条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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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焊条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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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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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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